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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教授误入赌博圈套杀人,请枪下留人
2007-12-16 13:38:04.0
2007年未岁尾,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播出一条惊人的专题,武汉某高校一名中年教授张录因为赌博杀人,被一审判处死刑,他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正在审理中,据他的学生和同事介绍,张录的本质很好,是一个很谦和的教授,他不会杀人,要么是因为某些方面的缘故,迫使他走上了杀人犯罪的道路。他的杀人是因为在被迫害的情况下防卫过当,而且事出有因,他不应判处死刑,所以根据他的平时为人,和在胁迫无救的情况下,他应属于过失杀人,不应判处死刑,请法官们枪下留人。
    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,张录平时喜欢玩牌,打麻将,经常是有输有赢,家里为此也闹过矛盾,妻子在劝说未解后,离他而去,家庭破碎了,他所心爱的儿子也随母而走,他的精神也随之而崩溃。每天除了上班,回到家里就是上网,找异性朋友聊天,来消除空余时间生活的寂寞。在网上他认识了一位姓田的女子,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交流,他们彼此成了要好的网友。对于朋友的事张录是有求必应,因为他考虑到妻子已经离婚,他孤身一人,交个异性朋友既可以说说话,还可以相互关照。所以对于田某的邀请从没有拒绝。
     那是2006年七月的一天,田某的几个朋友办了一个赌博场,通过田某邀请他前去捧场,当时他考虑田某的面子,再加上他平时也有那种爱好,就拽着几千元钱上场了,起初他不明白他们的内幕,就盲目参赌。刚开始他的手气不错赢了几千元,这时田某和田某的朋友就劝他赌大点,争取多赢一些钱,他确不知道那是骗他的一种圈套,从此,他就下大注,一千,二千,三千赌起来,不一会他所带来的几千元和他赢的几千元都输得尽光。这时是继续赌下去赶本,确没有钱,还是回去算了。这时他的朋友田某和她的朋友说:“既然是田姐的朋友,他想赶本,我们可以借“码子”(赌博场上的码子是一种高利贷),他当教授不愁没有钱。”
     后来,赌场上的老板不是借的“码子”给他,而是叫他下注报钱数,他们只记帐,还是那样下大注,其结果是一路输得更惨,不到几个小时,他先后输了11万元,再看到无力挽回损失后,才离开赌场。他在回家的路上反复思考一个问题,为什么刚开始时,他光赢,后来他确光是输,是不是他们做了什么圈套,让我钻了进去输钱。此时后悔的他再也没有心思考虑上班,而是想到他们马上就要来逼债,这些钱怎么还呢?那天晚上,他是通宵达旦没有入眠。
     事情果然不出他所料,几天后赌场老板朱某带了一伙人来逼债了,他们扬言,赌场上的债是赖不掉的,一分一毫少不了,如果不把,要么锯腿,要么砍掉膀子,要么杀掉你的全家,你要是去报警,也会遭遇同样的下场。正在此时,张录有位朋友找他办事,碰到这种情况,为了解围,当即掏出三千元替他还赌债,张为了息事宁人,也从家中拿出两千元,一共凑了五千元给了他们。此时的赌场老板朱某还不依不挠,后来在张录的朋友调停下,双方协商11万元的赌债只还9万元,下欠的8万5千元下次他想办法一次还清。朱某当时也同意了,经过反复的协调才算把他们打花走了。
     正当张录筹钱还债时,赌场老板朱某又来讨债了,这次他没有带那么多的打手,而是只带了一个女子,恰巧那位女子因为接个电话就离开了,家里只剩下朱某和张录。朱说你欠的11万元的赌债,不能只还9万,那2万元必须还,不然的话我的朋友不可。张录认为原来讲好了的事情为什么又变卦了,他坚持只还9万,而朱某非要他还11万。双方争执不下,此时的朱某冲进厨房拿起菜刀架在张录的脖子上,并威胁地说:“你还不还11万,不然的话,我就一刀砍下去,要你的老命,让你永远教不了书。”
     在他的生命受到威胁时,他本能地有了一种反抗,他睹然看到前天钉了挂历的一把钉锤放在柜台上,他为了自身的安全,也不顾及其它了,采取了正当防卫,他拿起铁锤朝朱某头上打了两下,此时的朱某因伤势过重,才松手放下了菜刀,有气无力地躺在了地上。此时的他想到朱某不会死,只是晕过去了,当他醒来后一定是要钱,而且还会叫他们的打手过来教训他。于是,他就离开家里去找熟人借钱去了,当他把钱借来了,准备回去交给朱某时,他打开房门一看,朱某已经死了。
     在这种情况下,他为了不声张出去,就关起门来将朱某的尸体进行了分解,并租来一辆出租车将朱某的尸体抛入长江,直到案发后才真相大白。
     对此事,笔者认为,张教授是因为受熟人所骗,误入赌场,钻进了赌场老板事先设好的圈套,导致他输得太惨,人们常说:钱通心,由于他不明不白输了那么多的钱,就他一个副教授的工资,一年下来也只有两三万元,除了消费所剩不多,那么11万元的债务又需要他多少年来归还哩!他觉得输得有些冤枉,没有想到熟人也是骗子,是那位田某女子害了他,他心里不甘心。
     除此之外,朱赌场老板朱某把菜刀架到他的脖子上,他为了正当保护自已,采取了正当防卫,只是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,是出乎他意料之外,难道中国的法律只允许赌场老板拿刀逼债,有的甚至将人砍成重伤或残废,难道他们就不负法律责任吗?再说赌博是中国禁止的产物,为什么他们劫偏偏背道而驰,难道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吗?
     当然,张录也有他的过错,首先是他身为教授,应该为人师表,不该染上赌博的恶习,就是一旦染上了赌瘾,也应该有一定的自控能力,输多了,或者你看到不对劲,就应该马上抽身,不能越陷越深,以致不能自拔。其次是他身教授,应懂得事情的严重性,当他用铁锤打了朱某后,就意味着事情的严重性,应及时送他上医院抢救,避免朱的死亡,从而减轻自已的过错。最后是他身为教授,理应懂得中国的法律,千不该 ,万不该,朱某死后,他对其分尸,抛入长江,想逃避法律的处罚。从几个方面看,他是遇昧无知的,是一个法盲。
     但是,他的罪不应定为故意杀人,应为过失杀人,所以,作为网民,也要为他说一句公道话:“他杀人是在受威胁的情况下,由于防卫过当造成杀人事实的成立,他的过错不应为他一人来承担,赌博场的老板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,朱的死是他们双方造成的。所以要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,或者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应从实际情况出发,不应判处张教授的死刑,应枪下留人。

本文引用的地址为原创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2008-06-11 13:08:57.0
为自己的家人积点英德吧!闭起你的贱嘴!多做善事吧,倘若张录这样的高干子弟,名牌政法大
学的教授,杀人\碎尸\逃避法律的制裁都能得逞的话,我相信,不久后,还会有类似的杀人碎尸
案发生,可能下个死的对象就是你自己,或是你的家人,到那时你再忏悔就晚了,因为那就是给
你的报应!
2008-06-11 13:05:45.0
为自己的家人积点英德吧!闭起你的贱嘴!多做善事吧,倘若张录这样的高干子弟,名牌政法大
学的教授,杀人\碎尸\逃避法律的制裁都能得逞的话,我相信,不久后,还会有类似的杀人碎尸
案发生,可能下个死的对象就是你自己,或是你的家人,到那时你再忏悔就晚了,因为那就是给
你的报应!
2008-06-11 13:04:53.0
你收大额的债款,会只身一人前往吗?会去别人指定的地点取钱吗?还是对方的家里.有点常识
的人都不会,不知道被害人是被张录教授的头衔给蒙骗了,还是张录用怎样高招把被害人骗到
了家中.对了,经公安\检察部门查证,被害人当天是一人前往的,你见到被害人带一个女的去
张录家的吗?
2008-06-11 13:04:26.0
你不觉得你上面的描述,很有违良心吗?感觉你在写推理小说,张录杀人的时候,你在现场吗?
好像你也参与了一样,我想问一下,一个身体强壮的年轻人在双方扭打的状况,会被一个四十
多岁的中年人袭击头部7下而身体其他地方都没有别的伤痕?这真是一时的过失吗?不是蓄谋
已久吗?不是精心准备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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